1、第八十三条仲裁庭应当在仲裁庭组成后6个月内作出仲裁裁决书。

2、第七十六条如果仲裁庭决定开庭审理,仲裁庭只开庭一次。确有必要的,仲裁庭可以决定再次开庭。

3、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

4、对仲裁委的决定,仲裁庭应当执行。

5、最好将仲裁案提交临时仲裁庭

6、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仲裁裁决依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7、仲裁费用除仲裁庭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8、缔约双方应根据仲裁庭的最终裁决,平均分摊仲裁庭各项临时支出。

9、仲裁庭可以任命专家一人或数人,就仲裁庭所需决定的特殊问题向仲裁庭提出书面报告。

10、*乙双方共同指定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按照仲裁庭认为适当的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11、第三十条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

12、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13、仲裁员或仲裁庭应当应用本公约的各项规则。

14、仲裁费用除仲裁庭另有规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15、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16、仲裁庭应在签署裁决书之前将裁决书草案提交仲裁委员会核阅。

17、第三十三条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18、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19、这个仲裁庭的表现*,强制仲裁程序很难取得成功,这个仲裁庭是失败的。

20、第二节仲裁庭的组成。

21、仲裁庭已宣布驳回起诉

22、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不出席,仲裁庭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和作出缺席裁决。

23、仲裁庭依循法律规定作出裁判。

24、为何*拒绝仲裁庭裁决结果?

25、仲裁庭的裁定确立了一个先例。

26、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就有关问题的裁决是无效的,对中方没有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