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见代理是一种特殊的代理制度。

2、表见代理可以适用于法定代理情形,这是由表见代理设立的基础和目的所决定。

3、通过对表见代理*质的探讨,本文认为表见代理属于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形态。

4、代理是“代理的完全形式,无权代理是“代理”的缺陷形式,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的变异形式。

5、代理人的表见代理权是本人的行为而不是代理人的行为决定的。

6、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较晚,表见代理制度规范体系又不尽合理,表见代理的适用较为混乱。

7、我国法律有关表见代理的规定十分有限,直接导致了表见代理案件在法律适用上的混乱。

8、第三部分表见代理的适用

9、无权代理发生何种法律效果 ,要区分不同情形而定。无权代理包括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10、代理、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是民法学“代理”这一范畴中的三个重要法律现象。

11、表见代理应具备被代理人有过错这一主观构成要件。

12、狭义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两者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13、关于无权代理理论,学界大多主张狭义无权代理不具代理权之表象,且本人有过失并非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4、第四部分:我国表见代理制度立法的完善。

15、广义的无权代理制度包括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这里所说的无权代理就是指狭义无权代理。

16、表见代理虽发生有权代理的效果,但将其归为有权代理却有诸多弊端,将其认定为无权代理则更具有合理*。

17、在表见代理中不存在适应无过错责任的基础,由被代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也不符合公平原则。

18、通过对表见代理的概念、特征、价值取向和构成要件的分析,进一步明确了认定表见代理成立的要件。

19、由于表见代理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商品交易安全在立法上的反映,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影响表见代理的适用。

20、表见代理制度是为维护交易安全而设置的一项制度。

21、第二部分:对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进行研究和分析。

22、最后,本文还对如何具体适用表见代理制度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23、表见代理的认定一直困扰着我国法学界和司法界。

24、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表见代理制度的设立充分保护了善意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和交易安全

25、法律设立表见代理制度旨在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

26、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应为二要件,即表见事实,第三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而不以本人无过失为其要件之一。

27、作为代理制度中的一种特殊类型,表见代理制度体现了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无过失相对人利益的立法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