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书”是指刑法条文,铸刑书是子产将刑书铸造在铁鼎上,予以公布。

2、战国时郑之“刑书”、晋之“刑鼎”,都是新法中的代表者。

3、“刑不上大夫,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

4、隋高祖为相,又行宽大之典,删略旧律,作《刑书要制》。

5、隋高祖为相,又行宽大之典,删略旧律,作《刑书要制》。

6、洎乎历阶而进,宣武备而斩徘优;推义而行,肃刑书而诛正卯。

7、郑中智先生说,子产当上郑国执政大臣后,以周朝的礼仪作为司法准据,“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称为鼎刑。

8、而子产铸刑书后,法与非法的界限清晰可见,国家定刑量罪有了公开的、统一的标准,法律便真正成为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9、植阖门归款,子昕愚昧,为人诱陷,虽刑书有常,理宜矜恤,可特恕其罪,以表勋诚。

10、坚革宣帝苛酷之政,更为宽大,删略旧律,作《刑书要制》,奏而行之;躬履节俭,中外悦之。

11、坚革宣帝苛酷之政,更为宽大,删略旧律,作《刑书要制》,奏而行之;躬履节俭,中外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