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政策与刑法解释之间具有内在的互动关系,但刑事政策本身并不是刑法解释的原则。

2、解决之道在于合理运用刑法解释方法类推解释、扩张解释与类比解释。

3、刑法解释应该以“自解释确定之日起施行”更加合适。

4、这种体系*思想要求刑法解释论摆脱传统的范式,而实现向功能主义的刑法解释论的转型。

5、目前的刑法解释存在许多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6、社会危害*通过发挥其在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法解释上的功能,具有*保障的作用。

7、而刑法解释的立场问题则又是基本中的基本,关系着刑法解释的全局,正确地把握刑法解释的立场问题意义重大。

8、刑法解释的*质应该是理解刑法规范含义的过程与刘弄法规范含义所作出的说明的统一。

9、第四章是探讨将刑法解释权赋予法官要处理好的关系。

10、刑法解释应当遵循罪刑法定主义,应被限定为在国民可预测范围内的“文义*程”。

11、刑法解释的规则应当是一种多层次的顺次检讨规则。

12、联系社会发展以揭示法律内涵,遵守成文法不囿于文字本身的刑法解释客观论,遂成为刑法解释论上的特*。

13、由于倡导司法能动,功能主义的刑法解释论有助于解决风险社会背景下刑法体系的自我演进问题。

14、词义解释是刑法解释的基础,只有理解了词义才能掌握语篇的意义,而词义只有在语篇中才能得到正确理解。

15、功能主义的刑法解释论具有目的导向*、实质*、回应*与后果取向*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