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代公司及船代公司均不得购汇支付*海运运费和相关费用.

2、货主不得直接向境外运输企业支付*贸易项下海运运费及相关费用。

3、*方同意于每月25日前将上月所产生的海运运费、内陆拖箱费、订舱费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以电汇方式付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