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条外*债券分为短期外*债券和中长期外*债券

2、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外*债券”是指以外*表示的、构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有价*券。

3、外*的可转换债券、大额可转让存单、商业*视为外*债券进行管理。

4、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以外的外*债券,不实行计划指标管理。

5、第七条境内机构发行外*债券应当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6、中资机构在境外发行中长期外*债券应当占用中长期利用外资计划指标。

7、第十三条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复文件发行外*债券

8、那些利用货*走势的或是利用本*和外*债券之间的差价套利的高频交易公司,希望能够以最小的阻力将资金注入或撤出某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