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商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这样就形成了*善论与人身关系、*恶论与财产关系的对应,进而提出此两对关系的契合。

3、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一经缔结,就在婚姻当事人之间产生一系列新的人身关系。这一系列人身关系统称为配偶权。

4、“离婚效力”,是指离婚在当事人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等方面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5、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6、作者提出的我国民法典基本结构包括人身关系法和财产关系法两大部分。

7、社会转型时期,我国夫妻人身关系出现了许多问题。

8、劳动关系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属*、兼具平等*和隶属*、兼具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质。

9、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有关夫妻人身关系方面的规定,仍有许多不尽完善之处。

10、并提出在人身关系的中,人的公民*因素正在缩减,由此产生了诸多问题。

11、一百文章针对这一现象产生的实际问题,从法律角度对“搭伴养老”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进行了探讨。

12、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

13、采用公告方式送达的,除人身关系案件外,可以采取在边境口岸张贴公告的形式。

14、*民事诉讼管辖权理论主要有人身关系理论、权力理论和公平理论。

15、正因为财产*和人身*的交织状况而不可截然分开,上民法将人身关系的调整排除出民法之外的种种努力总不得善终,也无多少的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