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上,损害补偿原则即是这些问题的中心。

2、如果从损害补偿原则的角度来看保险利益的主体问题,将可解决现行制度上常发生的争议。

3、选择何种损害补偿模式涉及劳动者、用人单位、国家社会多方主体的利益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