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期违约制度是《合同法》的亮点之一。

2、第二部分介绍了默示预期违约制度

3、第三部分阐述预期违约制度在我国的演变。

4、它与英美法的预期违约制度有一定的差异。

5、新合同法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合同制度,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

6、文章重点论述了预期违约制度对合同保全制度的弥补功效。

7、由于预期违约制度和不安抗辩权制度非常相似,本文的第四部分对不安抗辩权制度与预期违约制度进行了比较;

8、我国《合同法》引入了具有典型英美法传统的预期违约制度

9、第三章介绍和分析了预期违约制度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救济。

10、默示预期违约是英美法系特有的制度,而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一般只规定不安抗辩权制度而未确定默示预期违约制度

11、不安抗辩权制度及预期违约制度分别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现代合同法的重要制度。

12、本文详细介绍了英美法的预期违约制度,以此澄清法律界在预期违约制度上所存在的误解,为未来立法完善提供参考。

13、在大陆法系体现为不安抗辩权制度,在英美法系则体现为预期违约制度

14、传统大陆法系并没有预期违约制度的规定,而只存在与其相类似的不安抗辩权制度。

15、但是,对于预期违约的形式分类的认识却不尽合理,导致了立法中对于预期违约制度本身设计上的缺陷。

16、探讨了预期违约制度的由来、际违约时非违约方承担减轻损失义务的问题,通过分析英美法中的有关判例,从法理和实践的角度得出我国合同法应明确规定预期违约中的受害方承担减轻损失义务才能合理地保护违约方利益的结论。

17、预期违约制度的立法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直接原因是人们对于合同责任认识的发展。

18、最早确立于英国判例中的预期违约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了强有力的补救措施。

19、我国《合同法》制定之时有意识地引入英美预期违约制度,但引入之后其便与履行抗辩权制度纠缠不清,引发法律解释适用之难题。

20、本文通过与国外合同立法的对比,指出了新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立法上的不足,分析其产生原因,并提出了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