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5条*券商之业务人员,应参加本会或本*指定机构办理之职前训练与在职训练。

2、华传已经有两年的时间在泰北举办跨文化的跨文化宣教训练及华传准宣教士的职前训练,我们将会兼负这方面的训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