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 《WTO协定》应开放供减让表已在《WTO协定》生效之前提交并获批准的GATT 1947缔约方依照《WTO协定》第14条接受。

2、WTO协定的规则体系不是自足的产物。

3、*所加入的《WTO协定》应为经在加入之日前已生效的法律文件所更正、修正或修改的《WTO协定》。

4、此类咨询点应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本协定中称“《WTO协定》”)生效之日起2年内设立。

5、其他关于参加意向的通知应交《WTO协定》的保存人。

6、欧共体法被假定为与WTO协定相一致,但是欧盟法院在具体案件中不以wto协定作为评价欧共体法合法*的依据。

7、我国已经正式成为WTO(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方,WTO协定也已对我国生效。

8、本文试图从WTO协定的投资法角度,对这些问题作初步的讨论。

9、组织实施与质检工作有关的WTO协定和入世承诺的相关工作;

10、对于此类WTO成员,《纺织品与服务协定》第2条第1款中所含“在《WTO协定》生效之日的前一日”的措辞应被视为指*加入之日的前一日。

11、WTO协定是对其所有的成员国具有拘束力的*法。

12、各方确认在本协定项下承担的任何具体承诺或义务不得减少或影响一成员在《WTO协定》生效之日已生效的双边或多边协定项下的义务。

13、本议定书,包括工作组报告书第342段所指的承诺,应成为《WTO协定》的组成部分。

14、- 在自1994年4月15日起至《WTO协定》生效之日止期间成为GATT 1947的缔约方者,

15、按照加入WTO协定书的承诺,*将诉前禁令制度引入知识产权保护领域。

16、对于某些工作组成员提出的关注,他确认这些投资指导目录及其实施将完全符合《WTO协定》。

17、在这些成员看来,使*的反倾销规则仅在表面上符合《WTO协定》是不够的。

18、工作组成员同意,该份通知不对所通知的法律、法规和其他SPS措施的*质或效果在《WTO协定》项下的法律地位作出预先判定。

19、本议定书所附与一成员有关的减让表应自《WTO协定》对该成员生效之日起成为与该成员有关的GATT 1994减让表。

20、如TSB未能有机会审议因在《WTO协定》生效之前所进行的改变而产生的争端、则TMB应依照MFA中适用于此种审议的规则和程序进行审议。

21、工作组成员同意,WT/ACC/CHN/31和WT/ACC/CHN/32号文件所含法定检验产品清单,并不对所通知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在《WTO协定》项下的法律地位、*质或效果作出预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