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起,音乐便是我的最爱,家中琴房里摆放着各种乐器,电子琴、葫芦丝、吉他应有尽有,然而我心中最钟爱的还是那把蓝*的吉他。
在琴房的一角,它散发着迷人的蓝*光芒,六根钢弦在指尖间跳跃,琴身镶嵌着象牙白*的边框,上面雕刻着细腻的花纹,正中位置是一个明亮的发声孔。吉他分为三个部分:琴头、琴颈和共鸣箱。琴头和琴颈坚固而扁平,而共鸣箱则呈葫芦状,空心而富有共鸣效果。琴头由弦钮、卷线轴和弦枕构成,琴颈则由弦品、品柱、琴弦组成,而共鸣箱则由侧板、面板、音孔、护板、弦桥、琴码和固弦锥等部件构成。
每当我轻抚琴弦,吉他便奏出悦耳动听的旋律,让人如痴如醉,这正是我钟爱它的原因。
我与吉他之间还有一个美好的故事。有一天,我去上吉他辅导课,老师教我演奏《生日快乐》。或许是因为之前略懂乐谱,经过老师的点拨,我很快就掌握了曲子的诀窍。老师称赞我是个小小音乐天才,这让我感到无比开心。回到家,我为爸爸妈妈演奏,他们也连连称赞,这让我更加深爱这把吉他。
吉他给予我无尽的欢乐,因此我对它情有独钟。
我喜欢作文400字2
我喜欢自己是一个聪明的人。人既是动物,但也不太是。人有精神,有思想,有文化。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我喜欢山。它就像我无比慈爱又严厉的爸爸,给你一种深深的安慰。我也喜欢山洞,里面会不时冒出精灵般的蝙蝠。在山洞里胡思乱想,以为里面会缓缓地走出一个鼻孔里冒着粗气,手持巨锤的大妖怪,或者是一个脸*苍白、牙齿尖利的吸血伯爵。唔……好可怕呀!
我也喜欢晨雾。城市里的晨雾虽然显得灰蒙蒙的,有些单调。但它却是大都市一天正谱起始的符号!一盏盏雾灯颜*昏黄,像一双双巨大但又迷茫的眼睛。山间的晨雾往往伴随着小蝉在树上惬意地“知了,知了”叫着;黄莺在山林里飞来飞去,嘴里发出悦耳又清脆的歌曲,仿佛在奏响森林交响曲。由于农村的人们都比较早起,所以晨雾刚从山坳里悄悄地跑出来,就有人陪伴它了。
我又喜欢狗。狗是一种富有灵*的生物,它只听从它的主人,*情极为忠烈,特别是*的家魂藏獒,更是最好的保镖和看家狗。狗会和你嬉戏,会追着自己的尾巴,会做出一些可怜巴巴的求食动作,让你哭笑不得,只好给它吃。当你出去遛狗时,它的动作更是搞笑:一会儿窜到东,一会儿跑到西;这里撒泡尿,那儿闻闻味。当你叫它回来时,它会装着没有听见似的继续狂奔,直到你用绳子将它牢牢套住,它才会极不情愿地跟你回家。
啊!这个可爱的世界,让人喜欢的东西太多了!因此,我喜欢活着,活在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里。
我喜欢春天的阳光。阳光姐姐把小草唤醒,小草探出了脑袋,唤醒了小花,小花绽开笑脸,唤醒了小鸟,小鸟快乐地歌唱,唤醒了小河,小河快活地奔跑……
我喜欢夏日的傍晚。在夏天,我可以站在阳台上,欣赏迷人的星空,倾听鸟儿的欢叫,吹吹凉爽的微风,聆听动人的故事,幻想天上的情景。
我喜欢秋天的果实。石榴露出晶莹的牙齿,苹果害羞地脸红,甘蔗们挺直了腰,豆子排成整齐的队伍。秋天的果实给人们带来了丰收的喜悦。
我喜欢冬天的大雪。雪一停,孩子们出来堆雪人,他们堆的雪孩子非常可爱;有的打雪仗打得脖子上都是雪花;有的滑*,滑倒了也毫不在乎,尽情享受*雪的快乐。晚上,静悄悄的,成了一片粉装玉砌的世界。
我也喜欢花儿,无论是国*天香的牡丹,还是清新飘逸的兰花,还是美丽浓郁的玫瑰,还是可爱漂亮的满天星,我全都喜欢。
我喜欢看书,在书中可以享受快乐,认识许多朋友,提高学习成绩。
我还喜欢交朋友。喜欢和善良的人交朋友,和快乐的人交朋友,和学习好的人交朋友。
我喜欢大自然的美景,也喜欢趣味的生活。
我喜欢春天,百花争放。植物身上长出细嫩的小芽儿,黄绿*中透着一派粉红的天真。小草充满活力,野花也绚丽多姿,就连不引人注意的蚂蚁也变得精神了。
我喜欢夏日。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山边的阳台上,闻着稻香。白天,我喜欢躺在无边际的草地上,仰望蓝天。我也喜欢夏日的微风,在闷热中透出一丝凉爽。
我喜欢秋季,枫叶洒落满地。整个世界都变成了丹*的天地。果园里,柿子红得像火,草莓像个精致的红灯笼,紧紧地抱成一团。秋高气爽,凉风吹过,我感觉凉快极了!
我喜欢冬天,喜欢在雪中漫步。世界一片白茫茫!可爱的雪花像淘气的小精灵,纷纷落在我的手上,*凉的感觉!我还喜欢打雪仗,堆雪人,喜欢在雪中玩耍。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像鱼一样在海底世界游玩。我梦见广阔的草原,在上面奔跑,永远走不到边。
我还喜欢生命,喜欢刚诞生微弱的小生命。把它捧起,放在手上。让我感受到它的体温,它的心跳。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
总之,一切美好的事物我都喜欢,永远都是这样完美!
我喜欢的一种植物小学作文400字3
我最喜欢的植物之一就是玫瑰。她有着多个别名,如刺玫花、徘徊花、刺客、穿心玫瑰。我之所以钟情于玫瑰,源于她那浓烈的芳香。有一天,我在花鸟市场售卖鱼食,突然间,一股馥郁的花香扑鼻而来,四处张望却未见花店踪影。于是,我顺着香味的指引,穿过几家店铺,终于找到了香气源头:一家玫瑰花专卖店!
这家店里琳琅满目的品种令人目不暇接!粉红、红、黄、白、蓝、黑……种类繁多。其实,大部分玫瑰都是经过改良和研发得来的几种常见玫瑰的变种。古代诗人白居易曾有诗云:“菡萏泥连萼,玫瑰刺绕枝。”玫瑰花富含高级玫瑰油,其价值甚至超过同重黄金,因此享有“金花”之美誉。
玫瑰在夏季的4、5月份盛开,花期长达8至9个月。她的花型扁球形,花瓣层层叠叠,构成了华美的花朵。为了让玫瑰保持鲜艳,花店主人会使用喷雾器给花朵喷水,形成一颗颗水珠挂在花苞上。这些水珠在灯光的照射下,映衬着花朵的*彩,晶莹剔透。有些花儿含苞欲放,有些已经盛开,而店主则在一旁巧妙地为顾客插花,点缀上绿叶和满天星,更加突显了花朵的妩媚多姿。
唉,我真是太爱玫瑰了!
我最喜欢的一种小动物作文400字4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声,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
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
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它实在太可爱了。
我喜欢的一种小动物作文400字5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狗,因为它们最懂人*,是人类的好朋友。我弟弟家就养了两条狗,它们长着棕白相间的毛,两只眼睛炯炯有神,牙齿锋利无比,好像尖*一样。
有一次,我到小弟弟家去玩,小弟弟家的两条狗一看到我就对我狂叫不止,好像把我当成坏人似的。叔叔看见了,忙叫这两条狗别叫。这两条狗好像听懂了叔叔的意思,便不再叫了,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盯着我看,不一会儿它们就和我熟络起来,淘气地在我身边追逐嬉戏。
吃午饭的时候,这两只小狗就在我的脚底下转来转去,我扔了一根骨头,它们便抢了起来,津津有味地啃着。吃完后,它们又眨巴着眼睛望着我,馋得把舌头都伸出来了。不一会儿妈妈又扔了一根骨头,它们又抢着吃,吃完了又望着妈妈。我终于知道,谁给它们骨头吃,它们就看着谁。
下午,两只小狗不见了,我和小弟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们找到,但是淘气的小弟弟又把它们给吓跑了,它们躲得远远的,小弟弟怎么追也追不上。小狗真是通人*啊!就像可爱的小孩子一样,能给大家带来无限的欢乐。我真想也养一只小狗。
小学生400字记事作文-我最喜欢的书6
书海浩瀚,我尤爱徜徉其中,而《八十天环游地球》更是令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装帧典雅,文笔流畅,内容更是精彩纷呈。它教会了我“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让我学会了珍惜时间。作者用睿智的笔触,谱写出一段独一无二的传奇故事,将我带入了一场妙不可言的冒险。
书中情节环环相扣,扣人心弦。福格这位绅士,为了赢得赌约,踏上了环游世界的征程。途中,他历经险阻,被误认为盗窃犯,被苏格兰场追捕,但他始终不屈不挠,最终功成名就。
福格的仆人路路通机智敏捷,是福格征途中的得力助手。他们一路凭借智慧和勇气,克服重重困难,穿梭于各大洲之间,领略了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最后,他们还救下被殉葬的土王妻子,彰显了人*的光辉。
《八十天环游地球》让我踏上了奇幻的旅程,让我明白坚持的意义、时间的宝贵,更让我对世界充满了向往。这本书不仅是一段精彩的冒险,更是一堂人生的哲学课。
我喜欢吃西瓜作文400字7
“入口鲜红,吐出乌黑。”同学们,你们猜到是什么了吗?*是西瓜。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几篇关于《我爱吃西瓜》的作文范文,欢迎阅读和参考:
我爱吃西瓜(400字)
有一种水果,外表翠绿,果肉鲜红,籽粒乌黑,它就是我爱吃的西瓜。
西瓜圆滚滚的,宛如一个大大的皮球,身上布满黑绿相间的纹路。顶部戴着翠绿的瓜蒂,好像一个梳着小辫子的可爱娃娃。当我切开西瓜,扑面而来的香甜气息让人垂涎欲滴。红润多汁的果肉布满黑*瓜籽,每一口都清甜可口,直沁心脾。
炎热的夏季,吃上一个*镇西瓜,既解渴又解暑。西瓜中的水分很多,可以补充身体流失的水分,还能降温消暑,让人顿时神清气爽。
我爱吃西瓜(400字)
晌午,烈日炎炎,树上的知了不停地鸣叫着,仿佛在说:“热啊,热啊!”小狗趴在路边不断吐着舌头,路人被晒得汗流浃背。放学后,我和父亲经过一家水果店,店里堆放着许多西瓜。我忍不住推了推父亲,说道:“爸爸,我想吃西瓜。”父亲会意,便去挑选西瓜。
父亲精心挑选了一颗又大又圆的西瓜,它的外表是黑绿相间的条纹,卷曲的瓜蒂如同小辫子一般可爱。父亲轻轻拍打西瓜,传来清脆悦耳的声音。于是,他让老板称了称,老板赞叹道:“先生,您真有口福!”父亲付了钱,便提着西瓜和我一起回家了。
回到家中,父亲将西瓜洗净,放在桌上,自己则躲到屋里吹起了空调。我看着圆滚滚的西瓜,忍不住拿起瓜*切了下去。我一手握住瓜柄,一手用力按压,只听“咔嚓”一声,西瓜便被一分为二。红彤彤的果肉中嵌满了黑乎乎的瓜籽,西瓜汁水缓缓流淌出来,令人垂涎不已。
我将西瓜切成几小块,瓜香四溢。父亲如同箭一般冲了出来,拿起一块西瓜,三下五除二便吃得干干净净。我也不甘示弱,拿起一块西瓜大快朵颐,甜滋滋的西瓜汁直沁心脾,既解渴又消暑。
不一会儿,我和父亲便将一颗大西瓜吃得一干二净。我摸了摸鼓鼓的小肚子,对父亲竖起大拇指,说道:“您挑选的西瓜真甜啊!”父亲开心地笑道:“夏天真好,能吃上这么甜的大西瓜真是太幸福了!”
我爱吃西瓜(400字)
什么东西吃前是绿的,吃时是红的,吐出来却是黑的?不用猜,那肯定是西瓜了!
西瓜浑圆红润,像一个绿*的皮球。切开一看,大块大块的红瓤呈现在眼前,不时还向你溅射出果汁,让人看了就想咬一口。当你轻轻咬下去,香甜的汁水便充满了口腔,既解渴又解馋。如果用西瓜做成沙拉,那真是再妙不过了,浇上一些沙拉酱,清凉爽口。
我建议各位女士多吃西瓜,因为西瓜有美容养颜的功效,每天吃一块,保证你的皮肤细腻光滑。
不仅西瓜的果肉好吃,西瓜皮也有很多妙用。农村的孩子玩累了,可以把西瓜皮戴在头上,当作凉帽使用;把一小块西瓜皮放在*箱里,可以去除异味;吃了西瓜以后,还可以把完整的西瓜皮当作垃圾桶来装垃圾。可以说,西瓜全身都是宝。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已经迫不及待地想买西瓜了呢?你们可要抓紧时间哦,不然西瓜就会被抢购一空啦!
小学生描写动物的作文-我喜欢兔子8
儿时,我对小动物情有独钟,但最钟爱的莫过于兔子。它那灵动的长耳宛若笔尖,透亮的红宝石眼睛炯炯有神,三瓣嘴一张一合,仿佛诉说着无尽的秘密。雪白的皮毛恍若一件雅致的白衬衫,蓬松的尾巴圆润可爱,像个俏皮的雪球缀在衬衫后。
记忆犹新的是一个暑假,我来到奶奶家,那里豢养着数量可观的兔子。这些乖巧的家伙食*广泛,从不挑食。一天,我和姐姐上山挖了白菜和萝卜来喂它们。刚把萝卜投进笼内,几只兔子便蜂拥而上,争先恐后地大快朵颐。很快,萝卜便被一扫而空。瞧着它们意犹未尽的样子,我和姐姐又加了些白菜进去。看着兔子们欢快地咀嚼着,我们的心甜得仿佛灌了蜜。
某次我去喂兔子时,隐约听见它们窃窃私语:“这个姐姐可真好,真是我们的知己!”听到它们的“表扬”,我心中的喜悦溢于言表。
兔子本*善良、讨人喜爱,我着实倾心于它的容貌和品*。小兔子啊,我喜欢你的灵动、你的纯真,也喜欢你的善良可爱。
我与吉他的作文9
悠扬的琴声如同一阵清风,将我带入了一片金黄*的麦田。风轻轻拂过我的脸庞,温柔地唤醒内心深处的愉悦。麦田仿佛是一首动人的乐曲,金灿灿的麦穗如同跳动的音符,在我心中奏响。这种感觉美妙无比,让我迫不及待地想要深入了解和体验。
那棕*的琴身,沐浴在微光中闪烁,灰*的琴板上的弦依然在颤动,仿佛是神话中的大提琴一般神秘。大人告诉我,这就是吉他,一种充满魅力的弦乐器。太精彩了,它属于我了。
很快,我便与吉他建立了深厚的情谊。它时而平和安静如湖水,时而雄壮崇高如汹涌的大海;时而低沉悠扬,时而高亢激昂。*、拔、敲、撞,可以用各种方式激发它,这正是吉他迷人的地方。
第二天,我前往琴行,遇见了长得像马云的王老师。他告诉我,学习吉他看似简单,实则比登天还难。我笨拙地试着*奏,却只能发出和锯子一样刺耳的声音。
“跟我来。”王老师鼓励地说着,将左手摆在按弦处,右手轻轻一拨,“叮!”像是寺庙钟声般清脆悦耳。
我跟着老师学习,却换来如同狗一般的低沉声音。心中不免有些沮丧和失落。
“不要灰心,刚开始就已经很出*了!”王老师笑着安慰道。
“好,继续!”我振作起来,展现出勇气坚持下去……
我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日月,成为他人眼中的高手,但那段记忆中依然回响着那天的琴声。
《我喜欢的小动物》作文10
我喜欢的小动物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名叫灰太狼的小狗。当它刚出生一个月被送给我的时候,它就已经比同龄的小狗要大出很多,胖乎乎的,像个松软的大绒球,整个模样非常可爱。它的皮毛是灰黑*的,洗完澡后还带着一股清香,这都要归功于我和哥哥经常给它洗澡时用的香波。
不过,它有两个不太好的习惯,喜欢和邻居家的狗在院子里打闹,还喜欢在马路上四处乱跑。为了安全起见,我不得不给它系上链子,但它一被拴住就失去了往日的活泼和自由,眼睛里似乎充满了无助的泪水。看着它这样,我总是忍不住放它出来,它立刻就会兴高采烈地跑来跑去,仿佛深深体会到了自由带来的快乐。
放学回家的时候,灰太狼总是迫不及待地跑到我脚边,用它那疯狂的*和乱亲使我笑个不停。不过,就在昨天,它不知道为什么跑出去了,至今也还没回来。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不玩电脑游戏,不上网,甚至保证不迟到上学,只求它能快点回家。
小灰灰,快点回来吧!
和来福在一起
我五岁那年,外婆家养了一只非常可爱活泼的小狗,它叫做“来福”。这个名字意味着它的到来能给我们带来好运。
每次我走近外婆家的大门,来福都会从远处冲过来,不停地摇着尾巴,用身体蹭我,好像在说:“我好想你啊!”
来福是外婆从街上捡回来的。当它刚来的时候,浑身脏兮兮的,眼神中充满了惊恐,一见到人就会躲起来。它一定是非常饥饿了,我当时想都没想,就从背包里掏出一根火腿肠。小狗看到我手上的火腿肠,慢慢地走了过来,一口气把火腿肠吃个精光。从那天起,来福就开始对我特别亲近。无论我走到哪里,它总是调皮地跟在我身后,期待着我能随时给它点吃的。
我和来福常常一起玩耍。虽然它听不懂我说的话,但我们之间的默契却不言而喻。记得有一次,我们在玩“捉迷藏”。我装作要溜走的样子,而来福则偷偷跟在我身后。我走几步,然后突然躲了起来,结果没想到它竟然很快就找到了我。外婆说得没错,谁能躲得过狗的敏锐嗅觉呢?
还有一次,我们在玩追逐游戏,最后又是来福赢了。它赢了之后,总是得意洋洋地站在我面前,耸起耳朵,摇着尾巴,甚至还抬起前爪敲打着地面。我装作生气,索*坐在地上不动了。这时,来福转过头,小跑到我身边,*舐我的手,咬我的衣角,想要我再次和它一起玩耍。看着它那讨好的模样,我忍不住把它抱进怀里。
和来福在一起的时光是那么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后来我搬回城市去上学,和它见面的次数渐渐减少,但每当我想起它时,心中都充满了温暖和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