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劳动价值论两个问题的观点评析(优秀10篇)

关于劳动价值论两个问题的观点评析(优秀10篇)

发布时间:2024-06-21 10:06:31

关键词:劳动价值、按生产要素分配、超额剩余价值

作者简介:张伟婧,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99级经济学(基地班)

关于劳动价值论两个问题的观点评析

自建国以来,关于劳动价值论及其相关问题的理论讨论从未间断。党的“十五大”报告强调:“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因此,学者们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角度对劳动价值论进行了探讨。如何为按生产要素分配提供理论依据?一些学者坚持劳动价值论,但也有学者对此表示怀疑,认为传统劳动价值论难以解释按要素分配,因而提出了新的理论视角,涉及到自马克思时代以来的多元价值论和一元价值论的辩论。因此,本文旨在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劳动价值论与按生产要素分配

钱伯海教授在其文章《价值创造与按要素分配》中提出,按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在于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他认为,“要使货币、购买力形成资本和现实生产力,必须实行按资本要素分配”。然而,他的理论基础建立在物化劳动和资本的区分上。物化劳动作为生产要素,在各种社会形态下都普遍存在,这一点是不争的。然而,资本则属于经营要素,其定义在不同社会制度下有所不同。例如,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资本不再具有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含义,而更接近于资金的概念。尽管如此,马克思主义仍指出,资本是产生超额剩余价值的一种形式。因此,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社会,在商品经济阶段都遵循这一规律。因此,钱伯海教授对物化劳动和资本的区分可能存在争议。

关于物化劳动如何创造价值的问题,钱伯海认为,只有通过购买物化劳动(如先进设备、材料和工艺),货币拥有者才能实现剩余价值的产生和分配。因此,他认为资本转化为资本(资金)的前提条件在于按资分配的原则。然而,这一观点在实践中是否合理则存在争议。货币拥有者通过购买物化劳动实现了其资本化,从而至少部分地分享了由物化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因此,认为投资不带来报酬或不按资分配将不利于资本的形成,这一观点也需要更深入的讨论。

在文章的最后部分,钱文提到了按资分配的原则,“按资分配形成m,按劳动分配形成v”。然而,这种分配原则引发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共同创造剩余价值的情况下,为何物化劳动能够分得其创造的剩余价值,而活劳动却未能分享其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这一点在文章中并未得到充分解答。然而,从经济技术条件的角度来看,资金短缺可能导致按资分配的数额和比例增加,这表明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优化按要素分配的比例至关重要。

综上所述,钱伯海教授的价值分配理论以物化劳动创造价值为基础,但在其逻辑和实践应用中仍存在一些争议和待解答的问题。

关于Plain English的两个问题2

网友shdx929是上海一所外语院校的学生。他刚才给我发邮件,说他们的外教是一个美国人,曾在日本、韩国教书。最近,这位外教向他们介绍了Plain English(平易英语),并介绍了Plain English 的十条规则。其中一条规则是:尽量不使用被动语态。shdx929 网友问我两个问题:Plain English 当初是谁搞的?为什么让人们尽量不使用被动语态?

Plain English 并不是某个人搞的,而是在西方国家,一些学者认为目前广泛使用的英语,不论在词汇方面,还是在语法方面,都过于繁琐。比如英语的时态,竟然多达16种,而真正常用的,只有4种,这种情况增加了人们学习英语、使用英语的难度,不利于世界各国人们的互相交往。为此,这些学者提出了 Plain English 的概念,主张对现有英语的词汇和语法进行必要的简化,并制定了一些没有约束力的规则,比如用常用单词代替不常用单词(例如用"so"代替"accordingly",用"about"代替"concerning"等)。

上面提到的“尽量不使用被动语态”,就是 Plain English 一条颇有争议的规则。一般来说,在英语中使用被动语态,确实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增加了句子中单词的数量,同时也增加了句子结构的复杂程度。比如下面第一句话是被动语态,有28个单词,句子结构比较复杂。如果我们把它改写成主动语态(第二句),则只有18个单词,句子结构也明显清晰了。因此,一些外国学者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使用主动语态,尽量不使用被动语态。

①Inspectors recommended that the company consider fitting an interlock trip between the ventilation systems to prevent cell pressurization.

②检查人员建议,公司应当考虑在这些通风系统之间安装一个连锁分离装置,以防止单元增压。

上面回答了 shdx929 网友的两个问题,最后我再谈谈我对 Plain English 的一点看法。Plain English 的初衷是好的,但很难推广。这是因为英语在世界各地的流行,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人们早已经接受并习惯了英语的各种固有表达方式。这种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很难改变,所以我对 Plain English 的前景并不看好。

关于LOF的两个净值概念3

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目前,开放式基金的场外交易和场内申购赎回均采用“未知价法”。这意味着投资人在办理申购赎回等交易时并不知道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而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是在收市后计算的。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而基金托管人则进行复核。至于LOF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通常在下一个交易日通过深交所行情系统“市盈率Ⅰ”进行披露。

在LOF基金的场内上市交易中,交易价格为准。由于股票价格随时变动,且基金持有股票数也可能变动,因此基金的实时份额净值是不可能准确计算的。为了方便投资者交易,在场内交易的固定时段,部分LOF基金通过深交所行情系统“市盈率Ⅱ”提供“实时基金份额净值揭示”作为参考。但需注意的是,此数据未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进行复核,与真实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存在较大偏差。根据LOF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并不对其准确*负责,也不对其交易作出任何保证或担保。

因此,“实时基金份额净值揭示”仅供投资者参考,不能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依据。投资者应当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并谨慎评估投资风险。

有关税收理论问题的论点简介4

一、几项重要的税收政策:

(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税收政策。

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必须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同时优化区域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协调。对于现有不合理的经济结构进行大规模调整涉及一系列税收政策问题,例如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与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等商品、原材料的转让有关;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问题;破产企业和被兼并企业相关的欠税问题和亏损结转问题;按照国家导向调整生产经营结构给予的企业所得税鼓励问题;以及联营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的所得税重复征税问题等。同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破产清算是加速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税收原则上应该给予支持,但必须注意防止“假破产,真逃债”现象,即将债务转嫁给国家同时将破产企业的人员和设备整体交给其他企业的非法行为。

我国现行分税制体制中,对国有企业所得税仍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为*和地方;对铁路、银行、保险等部门的收入,也仍然按部门汇总缴纳给*。这些做法助长了长期条块分割管理下形成的“别人”的资产可以流入,“自己”的资产不得流出的错误思想,阻碍了存量资产在更大范围内进行跨地区、跨部门的重组。

税收只有积极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尤其是大力促进集约型经济增长,才能不断增加税源。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将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对投资和再投资的税收鼓励政策。

结合我国投资结构和投资税收优惠规定存在的问题,专家们提出的政策*建议主要有以下几点:

鉴于宏观规模过大、微观结构失调等问题,我国应加强对投资的税收优惠总额控制,引导企业增加自身投入。

在优惠方式上,应尽量减少采用增列所得税税前列支和免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做法。

在投资税收政策上,应积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和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同时给予科研单位更多支持。

针对西部地区和生产所需资源短缺的领域如原油、煤炭、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等资源开发以及农牧业等投资,应给予适当的税收鼓励。

考虑到消费与投资的关系,应调整部分税收政策,采取引导消费、鼓励投资的政策。

修改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减免税规定,建议采取项目优先政策替代地域*倾斜政策。

推行多种灵活有效的投资税收优惠形式,除了现有的优惠税率和定期减免税外,还可考虑引入国外的税收信贷、税收抵免以及加速折旧等形式。

(三)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鼓励政策。

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是一种重要产业。税收政策应积极鼓励科技发展,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化。专家建议:

制定财税部门鼓励科技进步条例,使财税支持科技进步的工作逐步法制化和规范化。

税收鼓励应遵循服从国家科技发展计划、不使被鼓励者依赖、同等鼓励和财政承受能力的原则。

经财税机关会同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企业和单位,应允许其建立科技准备金,专项用于开发、技术改造和技术培训。

鉴于中间试验对于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应考虑给予优惠。

关于抛物线的十个最值问题5

Certainly! Here's a polished version of your text:

本文用初等方法讨论了与抛物线有关的若干几何最值问题,并得出了十个有趣的结论。为方便读者理解,现将其定理化如下:

定理1:在抛物线的所有焦半径中,经过顶点的焦半径最短。 *:设抛物线的极坐标方程为ρ

=

p

1

+

cos

θ

\rho = \frac{p}{1+\cos\theta}ρ=1+cosθp​,显然有ρ

p

\rho \geq pρ≥p,其中等号仅在θ

=

2

k

π

+

π

(

k

Z

)

\theta = 2k\pi + \pi \ (k \in \mathbb{Z})θ=2kπ+π (k∈Z)时成立,即焦半径通过抛物线的顶点时。证毕。

定理2:在抛物线的过焦点的所有弦中,以抛物线的通径为最短。 *:设抛物线的极坐标方程为ρ

=

2

p

1

+

cos

θ

\rho = \frac{2p}{1+\cos\theta}ρ=1+cosθ2p​,焦点弦为AB,设A(ρ₁,θ)、B(ρ₂,θ+π),则有∥

A

B

=

ρ

1

+

ρ

2

=

2

p

1

+

cos

θ

+

2

p

1

cos

θ

=

2

p

\|AB\| = \rho₁ + ρ₂ = \frac{2p}{1+\cos\theta} + \frac{2p}{1-\cos\theta} = 2p∥AB∥=ρ1​+ρ2​=1+cosθ2p​+1−cosθ2p​=2p,即通径长。等号成立当且仅当θ

=

k

π

+

π

2

(

k

Z

)

\theta = k\pi + \frac{\pi}{2} \ (k \in \mathbb{Z})θ=kπ+2π​ (k∈Z),即弦AB为通径时。证毕。

定理3:设A(a,0)是抛物线y

2

=

2

p

x

(

p

>

)

y^2 = 2px \ (p > 0)y2=2px (p>0)的对称轴上的定点,M(x,y)是抛物线上的动点,则∥

M

A

\|MA\|∥MA∥最小值为∣

a

|a|∣a∣。 *:由∥

M

A

2

=

(

x

a

)

2

+

y

2

=

(

x

a

)

2

+

2

p

x

\|MA\|^2 = (x-a)^2 + y^2 = (x-a)^2 + 2px∥MA∥2=(x−a)2+y2=(x−a)2+2px,得∥

M

A

2

=

x

2

2

(

a

p

)

x

+

a

2

=

[

x

(

a

p

)

]

2

+

p

(

2

a

p

)

\|MA\|^2 = x^2 - 2(a-p)x + a^2 = [x - (a-p)]^2 + p(2a-p)∥MA∥2=x2−2(a−p)x+a2=[x−(a−p)]2+p(2a−p)。考虑到x

[

,

+

)

x \in [0, +\infty)x∈[0,+∞),显然结论成立。证毕。

定理4:设A(a,b)是抛物线y

2

=

2

p

x

(

p

>

)

y^2 = 2px \ (p > 0)y2=2px (p>0)内的一定点,F是焦点,M是抛物线上的动点,则∥

M

F

+

M

A

\|MF\| + \|MA\|∥MF∥+∥MA∥最小值为2

a

2a2a。

关于“劳动量”度量问题的新探索6

在讨论劳动量的定义时,我们不可避免地要深入探讨劳动价值理论中的一些核心概念。长期以来,劳动量和劳动价值在学术界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课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了价值、劳动价值和劳动量这三个概念,但在他的论述中,这三者似乎并没有被清晰地区分开来,形成了一种高度抽象的理论体系。

劳动量的定义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所投入的劳动消耗量,包括体力劳动、脑力劳动和生理力劳动等多个方面。然而,要统一度量不同形式的劳动量却并非易事,这是劳动价值理论是否成立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劳动量的度量方法中,以时间形式来度量劳动量是其中之一。

首先,以时间形式度量劳动量的方法简便易行。马克思将一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量定义为1,避免了复杂的劳动价值计算,使得我们可以通过几个折算法则将其他非标准状态的劳动量折算成标准状态的劳动量,从而定*分析任一生产和劳动状态下的劳动量支出情况。

其次,采用时间形式度量劳动量的方法能够直观地描述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情况,同时强调了直接劳动与间接劳动之间的价值创造关系。

然而,这种方法也存在一些缺点。首先,定量*较差,无法建立劳动量与劳动强度、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复杂度等变量的量化关系。其次,适应*差,难以区分劳动时间与非劳动时间,以及劳动强度、劳动复杂度和劳动熟练度的大小。最后,不稳定*高,单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代表的实际劳动量会随着社会区域和生产力水平的变化而变化,表现出极大的时空局限*。

因此,尽管时间形式度量劳动量的方法在某些方*有优势,但其缺点也不容忽视。在实际应用中,我们需要综合考量不同度量方法的特点,以更准确地评估劳动量和劳动价值的关系。

「观点」课题研究需要注意的四个问题7

幼儿园课题研究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研究脱离实际

尽管提出宏观课题概念是积极的,但实际研究往往与目标脱节。常见问题包括:

- 研究力量与课题不相匹配,导致研究进展缓慢。

- 研究仅停留在表面化形式,如公开课展示,缺乏系统化*作。

- 结题成果支撑*不足,未能体现课题精髓或理论体系的提升。

- 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导致课题研究质量难以保证。

课题选择应兼顾大视野和切合实际,避免脱离幼儿园实际情况或研究团队能力范围。

二、顾此失彼

课题分*式导致研究责任分散,出现以下现象:

- 教师依据自身特长承担课题任务,过于重视相关领域活动,挤压其他活动时间。

- 有限的幼儿园时间内,研究投入与其他活动之间产生冲突,影响儿童全面发展。

三、研究价值偏离

部分研究者基于个人喜好或特长选择课题,忽视了儿童成长需求。

- 过度追求儿童知识积累,如幼儿识字、拼音教育研究,挤占了儿童其他重要学习时间。

- 此类研究对儿童成长弊大于利,需要慎重开展。

四、研究欠缺延续*和借鉴*

存在以下问题:

- 不重视研究成果的延续和推广,导致成果“寿终正寝”或被忽视。

- 缺乏对前沿科研成果的关注和借鉴,导致“原创*”研究实际上重复或低水平重复研究。

真正的原创*研究较少,借鉴他人成果同样是课题研究的重要环节。研究者应善于吸收借鉴,避免盲目追求创新。

关于撰写财务分析报告的几个问题8

财务分析报告(本文主要指内部管理报告)是对企业经营状况、资金运作的综合概括和高度反映。然而,要撰写一份高质量的财务分析报告并非易事。笔者认为,撰写财务报告时,以下六点值得注意:

首先,明确报告的读者对象(内部管理报告的读者主要是公司管理者,尤其是领导),以及报告分析的范围。根据不同的读者,报告的写作应灵活变通。例如,提供给财务部领导的报告可以更加专业,而提供给其他部门领导,尤其是对财务领域相当陌生的领导的报告,则应力求通俗易懂。同时,针对不同层次的读者,分析报告的结构和层次也应准确把握,以满足其需求。另外,报告分析的范围也应根据对象的不同而灵活调整,以便针对*地展开分析。

其次,了解读者对信息的需求,充分理解领导所需要的信息。在与领导沟通时,财务分析人员应该努力捕捉他们真正关心的信息,以确保报告的准确*和有效*。

第三,撰写报告前,一定要确定清晰的框架和分析思路。财务分析报告的框架通常包括报告目录、重要提示、报告摘要、具体分析和问题重点综述及相应的改进措施。这样的框架能够让领导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报告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事项。

具体分析部分是报告的核心内容。为了使这一部分内容生动精彩,财务分析人员应该构建一个良好的分析思路,并将分析重点紧密联系到公司的经营业务,深刻揭示财务数据背后的业务背景和问题。

最后,选择合适的分析手法也是十分重要的。财务分析报告应该具有自己的特*,因此在写作过程中,财务分析人员应该灵活运用不同的分析方法,以展现报告的独特魅力。

这样改动后,整个段落更具流畅*和逻辑*,能更好地传达你的观点。

《法的价值论》读后感800字9

法律的价值目标十分多元,这是我从阅读本书获得的最重要见解。当谈及法律时,我认为一切皆应遵从法律,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安宁的社会。如果我们不理解法律价值,那么我们建立的法律体系将只是一堆废纸构成的体系,无法为社会发挥稳定的作用。

何为法律价值?法律价值是指在法律这一客体与人这一主体之间的关系中,法律对一定主体需求的满足状况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法律*质、属*和作用的评价。一方面,法律的属*和作用是法律价值得以形成的基础和条件。另一方面,法律价值作为主体与法律之间特定关系的范畴,标志着法律所追求的一定目标,它包含着人们的需求和理想成分。因此,法律价值内容具有较浓厚的道德*彩,即具有伦理*。正如法理学家张文显所言:“法的价值具有双重*质。它一方面体现了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法之间需要和满足的对应关系,即法律价值关系;另一方面它又体现出法所具有的、对主体有意义的、可以满足主体需要的功能和属*。”

关于两个重要极限分析10

这两个重要的极限是至关重要的知识点。那么,如何*它们呢?*步骤如下:

教学目标:

1. 使学生掌握求极限的两个准则,并学会运用它们求极限;

2. 使学生掌握利用两个重要极限求极限的方法;

教学重点: 利用两个重要极限求极限

教学过程:

一、讲授新课:

准则 I:

如果数列满足以下条件:

(i) 对任意正数 ε,总存在自然数 N,使得当 n > N 时有 |an - a| < ε;

(ii) 存在实数 a,对任意正数 ε,总存在自然数 N,使得当 n > N 时有 |a - an|< ε;

那么,该数列的极限存在,且等于 a。

*:

因为条件 (ii) 成立,所以对任意正数 ε,存在自然数 N1,使得当 n >N1 时有 |a - an|< ε/2。

因为条件 (i) 成立,所以对 ε/2,存在自然数 N2,使得当 n >N2 时有 |an - a| < ε/2。

令 N = max{N1, N2}。则对于 N ≥ N,有:

|an - a| ≤ |an - a| + |a - an|< ε/2 + ε/2 = ε

所以,当 n > N 时,有 |an - a| < ε,即该数列的极限存在,且等于 a。

准则 I':

如果函数 f(x) 满足以下条件:

(i) 在 x0 的某领域内,f(x) 的定义域和值域是实数;

(ii) 对于任意正数 ε,存在 δ > 0,使得当 0 < |x - x0|< δ 时有 |f(x) - f(x0)|< ε;

那么,当 x 趋于 x0 时,f(x) 的极限存在,且等于 f(x0)。

第一个重要极限:limx→0 (1 + x)1/x = e

*:

作单位圆,如下图所示:

设为圆心角,并设。不难发现:sin x ≤ l ≤ tan x,即:l ≤ sinx ≤ l cosx,即:1-cosx ≤ sinx ≤ 1,

(因为 sinx >0,所以上不等式不改变方向)

当 x 改变符号时,sin x 及 1 的值均不变,故对满足的一切 x,有:

1 - cos x ≤ sinx ≤ 1

(1 - cos x)x ≤ lx ≤ 1x

l ≤ 1 + x ≤ e

(1 + x)1/x ≤ e1/x ≤ e

由于当 x 趋于 0 时,sin x 趋于 0,cos x 趋于 1,所以:

limx→0 (1 - cos x) = 0

limx→0 (1 + x)1/x = e

第二个重要极限:

准则 Ⅱ': 单调上升且有上界的数列必有极限。

准则 Ⅱ'': 单调下降且有下界的数列必有极限。

注:

1. 由上述准则可知,有界且单调的数列必有极限,但有界数列不一定有极限。

2. 准则 Ⅱ、Ⅱ'、Ⅱ'' 可推广到函数情形。

第二个重要极限:

*: limn→∞(-1)n不存在

先考虑取正整数时的极限:对于任意正整数 k,有不等式:

-1 ≤ (-1)k ≤ 1

即:-1 ≤ (-1)k + p ≤ 1

即:(-1)k + 0 ≤ (-1)k + p ≤ (-1)k + 1

(i) 令 p = 1,显然,因为将其代入,所以 (-1)k + 1 为单调数列。

(ii) 又令 p = 0,所以 (-1)k + 0 = (-1)k,对任何 k 成立,又对 p 成立,所以 {(-1)k + p} 有界。

由准则 Ⅱ 或 Ⅱ' 知存在 limk→∞(-1)k + p,并用 l 表示,即 limk→∞(-1)k + l = l。

注:

1. 关于此极限存在*的*,教材中有不同的方法,希望各位同学自行查阅。

2. 可*:limk→∞(-1)k = 0,此处不作*,教材中也有,由*过程可知:e = limk→∞ (1 + 1/k)k。

3. 指数函数及自然对数中的底就是这个常数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