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表格_公司员工管理奖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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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按质量整改进度完成。部门按质量体系的规定执行。一、目的:为强化管理,使各类考核有条可依,有据可循,使企业管理的考核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特制定本奖惩条例经济考核*告100元按产品质量奖惩条例小过大过按产品质量奖惩条例经济考核行政处罚50元50元经济奖励行政嘉奖行政处罚按产品质量奖惩条例不执行会议决定、专项工作推动不力工作未完成,导致计划延期三、公司员工管理奖惩条例通报表杨小功大功经济奖励节约、增利5万元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嘉奖为公司争取荣誉,有具体事实的;拾金不昧(价值50元以上)、热心公益事业有具体事迹的;工作勤恳,忠于职守,堪为员工之楷模的。在恶劣的条件下工作,任劳任怨,认真负责的。月生产效率明显高于同类工作之平均水平的。遇有改革,积极参与实施的。其他优良事迹足以表扬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小功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大功一次:其他重大功绩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告一次(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告,情节较重的给予书面*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小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除,情节情况严重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的, 将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生产安排不合理(无序生产或盲目生产),影响销售、造成库存积压或造成生产混乱的100元200元节约材料或废料利用有成效的;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当的;对产品品质实施管制颇具成效的;能适时完成上级主管交附的重大任务的;发现批量缺陷产品避免出厂的;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取得良好效果的;其他优良事迹足以记小功的。在重大事件中,见义勇为、反应灵敏、处置得当,维护公司重大利益或重大声誉的;制止或举报不良分子盗窃、破坏公司财物的;质量信息反馈不及时、不准确、不真实的;质量信息处理不及时,原因分析不彻底,对策草率的;提出质量改进方案措施后,未按时间、要求落实,导致质量问题再次发生的;质量统计、分析,数据不真实、不准确、各种重要数据、信息错误的;未进行质量改进后的效果验*的;多次反映产品质量问题,相关单位不积极应对,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建议或配合不积极的;未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执行,执行但无记录或记录不真实;未及时收集产品外部质量信息或信息传递的;不配合质量管理体系日常维护检查工作的;对过程绩效指标未作分析、制定相应措施或未落实措施、效果验*的;对过程绩效指标未进行统计或统计不真实的;未按时上报各类日常报表、计划、总结的;遇事推诿、扯皮,不积极协调沟通,工作拖沓被他人投诉的;工作中大声争吵,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应付、敷衍、拒绝公司工作检查的;无故不参加各种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的;未及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或办事不力的;违反劳动纪律、会议规定的;未根据销售、库存信息制定生产计划的;不执行工艺、技术、检验文件的;工装、设备达不到要求或带病使用的;产品无工序流转卡、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未按规定进行首、自检、巡检的和记录的;违反制度将不合格品或报废品流入下工序的;加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不停止加工、不报告,仍继续生产的;下工序发现上工序质量问题不报告且继续加工,造成产品报废的;对质量问题的调查不积极配合或协助;由于产品质量或工作质量问题,造成索赔,一次*损失1000元1万元的;产品不合格固执己见,不配合检验员或服从领导安排的;违反文明生产的,按照《文明生产规定》《6S检查》执行;违反安全生产的,按照《安全生产规定》执行;对生产人员、设备安排不合理,造成不良后果的;未按《模具管理办法》进行模具制作、验收的;因技术问题,导致产品报废、退货的;未及时进行对外技术联络、及时处理对外技术问题的;未按TS16949体系要求进行APQP、FMEA及控制计划编制的;未对新产品PPAP文件进行汇总或提交顾客的;未按体系文件要求对技术文件进行管理的;未及时对顾客技术文件资料进行评审、登记、分发和管理的;每月未对产品、过程质量进行统计、分析,未制定优先减少计划的;每月未按时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的;对问题整改监督检查不力或未进行效果评价的;计量、检测器具没定期送检、保管不当或超期、失效使用的;测量、*不及时或未按检验规程作业,造成错检、漏检、失控的;测量、*过程中发现问题反映不及时,采取措施不当,造成失控的;未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执行,造成不合格品管理混乱的;发现质量问题,不严格把关,不及时上报,引致生产继续的;未认真进行首检、巡检和不合格品记录的;对外协、外购不合格品未按《质量协议》规定执行的;不严格执行检验文件,造成产品不合格或报废的;质检员有权制止非质检人员使用检测设备,不制止或制止不力的;未准确掌握顾客信息,对顾客信息反馈不及时、不准确,造成公司损失的;对顾客合同未进行评审,或评审不充分,造成损失的;未及时与顾客挂帐、对帐和回款的;未按顾客要求,按时、按量交付产品的;未对运输车辆进行及时、有效的维修、维护,影响送货的;未及时将质量状况反馈给相应配套厂的;采购不及时或有误,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采购产品质量低劣或质量不稳定,造成公司损失的;外协外购产品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又无任何让步接受、降价接受手续,直接入库的;随意占用配套厂的盛具的;出入库物资手续不齐,导致库房物资差数的;未及时了解、汇报库房的储备情况,导致储备不足或超储积压、呆滞的;未能做到物资的分类堆放和标识,导致帐、物、卡不一致的;未按规定,多发劳保用品的;未及时协调、处理各部门关系,造成步调不一致,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未及时公正处理员工间纠纷,致使事态升级,造成后果的;违规办理员工进、出厂、休假、转岗定级的;未及时按各部门需求招录员工,影响正常工作的;招录员工时,不公正、不公平,徇私舞弊的;新员工、转岗员工未进行上岗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的;对各项工作,督办、催办不力的;对公司各类档案资料管理不善,发生丢失、外流的;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一视同仁,不公正、不公平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决定不力的;工作不注重方式、方法,不讲策略,致使事物走向反面,造成重大影响的;后勤工作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失的;办公设施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未组织、实施培训计划,未作培训记录、未保持培训记录的;每月未进行财务分析、编撰财务报告的;对公司各类进出物资品种、数量、价格监督、核实有误的;未进行成本核算或核算有误,造成损失的;购买办公用品时,价格明显高于市场行情的;未按规定发放办公用品,造成损失的;未及时向公司提供财务动态情况的;未按规定装订并保管各类报销凭*或遗失的;违反其它财务制度(纪律)轻微的;未对设备的重要度进行识别、分类,建立设备清单、设备档案的;未对设备的进行状态管理的;未制定设备总效率(OEE)、利用率、完好率、非故障停机率等指标,并对设备考核指标检查、统计、分析和考核的;未制定年度预防*、预知*维护保养计划的;未对维护保养计划组织实施和分析的;未编制关重设备易损备品、备件清单及动态*的;设备的维修、维保工作不力,未能完成设备考核指标的;未按会议记要,检查执行、完成情况的;未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公司各部门主要工作的进展和重大问题的;未牵头组织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汇总上报的;未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的;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的;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不着厂服或穿拖鞋的;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事情的(如打游戏/QQ聊天/看报等);工作疏忽,导致工作质量低劣、不良或错误,情节较轻的;损坏或浪费物料,情节较轻的;对所保管使用之器械设备,预防保养不良的;物品摆放零乱,围堵灭火器材或堵塞消防通道的;未按规定秩序排队用餐的;浪费公司粮食或浪费公司水电的;未按规定将剩饭、剩菜倒入桶内的;非因工作原因,未到开饭时间提前进入餐厅就餐的;仪容不整,态度不良,影响公司形象的;报废料、渣屑不按规定堆码的;报废料、渣屑处理不及时,影响环境的;乱丢乱扔危险废物弃,影响工厂环境卫生的;工作时间未经上级主管同意私自会客的;工作期间在工厂内游荡或相互串岗的;拒绝配合公司行政人员的合理指挥和检查的;上班时间睡觉(打瞌睡),嬉闹玩耍的;在工厂内,乱涂乱画,或张贴广告的;在工作台、工具柜上乱涂乱画的;6S检查部门有3项以上不合格的;未按控制计划送首件的;未对首件进行判定、确认的;其他违反公司纪律情节较为轻微的。101元300元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责任单位不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的,或对策草率、无效的;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责任单位纠正、预防措施执行不力的;由于产品质量或工作质量问题,造成索赔,一次*损失15万元的;未认真进行首检、自检、巡检和不合格品记录造成批量质事故的;工作中发生纠纷,以致出手伤人的;未妥善保存公文、*、各种*书、奖牌(杯)等,导致重要资料、*书、*件丢失、损毁的;重要接待活动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公司形象的;未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导致设备不能保*正常生产的;因技术问题,导致产品停投的;下发的工艺、技术、质量检测标准、工装模具图纸,不能保*新产品生产要求的;正确使用检验、试验设备等,若因*作不当损坏的;未及时将送货票交财务或*不全或错交、遗失的;挂帐、对帐和回款错误,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因报价不合理,造成公司损失的;在送货途中,丢失产品的;未认真考察、评价和再次评价供方供货资格,造成公司损失的;采购物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行情的;原材料配备失误,导致生产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由于保管不善,导致物资返工返修或报废的;由于保管不善,库房物资被盗的;未按规定标准,多计算、多发放*的;未管理好公司财务印鉴,造成损失的;与银行的进帐、对帐有误,造成损失的;保险柜钥匙未经特许,随意转交他人的;未按规定报销各种费用的;帐目混乱、家底不清,影响公司重大决策的;设备的维修、维保工作不力,影响生产任务完成的;未认真进行市场及竞争对手调查、分析,造成公司销售额下降的;托人或代人刷卡之双方,擅自更改出勤记录或伪造出勤的;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37次或旷工一天的;工作疏忽¸导致工作质量低劣不良或错误,情节较重的;对交待任务,无正当理由而未能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的;擅离职守或失职但未造成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的;因疏忽导致机械设备、物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拒不接受上级主管、后勤及综合管理人员纠正教育的;不服从上级主管工作安排、调配、派遣而无正当理由的;遗失所经管的工程图纸或重要文件的(受控文件);未经允许,私自带亲友进入车间或宿舍的;未及时将顾客发布的质量信息和技术要求给予回复,造成顾客抱怨和处罚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制定的方案措施无效,无法关闭质量问题的;现场发现产品不合格,未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和解决,造成交付与质量风险的;生产工人人为造成产品不合格,判定为让步接收的;返工、返修产品需当班返修完,若需其他车间共同完成,3天内未完成的;工装、模具未按计划实施保养,造成产品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未按整改方案执行造成质量问题无法关闭的;产品入库后再次退库的(超过标准值);二方审核/过程审核未按时提交整改计划的;二方审核/过程审核提交的整改计划无明确可行的整改措施的;二方审核/过程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体系办未检查、督促的;质量体系二方审核/过程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未组织召开质量例会,对当月的产品质量未进行分析和措施制定的;不按顾客要求建立安全库存,影响产品质量与交付的;不按时到场配合三包件出库,造成顾客投诉的;不用规定的盛具、货架运送产品,造成质量投诉的;未对产品的状态进行确认,造成产品混装出厂的;在现场装产品进行交付的;打击及变相报复执法人员或举报人的,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违反安全*作流程造成工伤或消防事故,情节轻微的;3次*告不改进、不纠正的;其他违反公司纪律情节较为严重的。由于产品质量或工作质量问题,造成索赔,一次*损失5万元以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隐瞒不报的;质量管理体系内、外审核中有严重不符合项发生的;领导干部以权蒙私、徇私舞弊,行为不端,较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泄漏公司重大商业机秘的;因违规*作,导致、量具、工装、夹具、模具、机器设备损坏严重的;不严格进行过程控制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并将批量不合格品交予顾客的;产品批量报废损失重大的;未按时完成公司新产品设计开发,影响顾客新品开发进度被投诉的;拟定的技术协议,技术标准或检验标准严重错误的;未做好防火、防爆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券、空白支票、空白收据保管不善遗失的;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7次以上或一个月连续旷工2天的;累计旷工3天,或在上级主管明确要求其上班而公然旷工的;使用假*件或虚假个人资料入职,被检举或被查实的;怠忽职责致使公司蒙受损害或财物资源浪费,情节严重的;态度傲慢、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或工作不力,情节严重的;乱搭乱接电线或私接电源的;侮辱员工人格,或对员工进行体罚,经调查有具体事实的;违反安全*作流程造成工伤或消防事故,情节严重的;对上级主管或行政管理人员进行挑衅,以制造事端的;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或浪费公物的;扰乱工作秩序,或妨害他人工作,情节较严重的;散布谣言,恶意攻击他人的;利用公司设备或材料加工制造私人物品的;擅自撕毁公司张贴的通知、通告、制度及其他表报文件的;提供虚假报告、样件、数据、判定为不合格品的产品,私自重新交付、试验样件与供货状态不一致的;未按顾客的要求编制过程资料,造成产品关键项未识别而引起质量索赔的;不按计划开展零部件型式试验、不按要求或按时提交试验报告,造成顾客投诉或内部顾客投诉的;未经顾客许可,私自更改零部件设计(工、模、检),材料、结构、生产工艺、二级配套商或生产场地,造成顾客严重后果的;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整车在市场上出现车毁人亡和召回等恶*重大事故的;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或媒体曝光的;因零部件的质量问题在国家、行业或主管部门的质量抽查中,顾客被判为不合格产品的;质量问题被顾客公司停产整顿和限期整改的;公司的体系文件未按顾客的标准进行更新,造成顾客重大投诉的;质量体系二方审核/过程审核结果65分以下的;未按顾客要求对产品进行永久*标识,造成顾客无法追溯;野蛮搬运产品物资,造成零部件重大损坏的;3次小过不改进、不纠正的;其他违反公司纪律情节严重的。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的;在明示禁*区吸*,或玩弄火种的;辱骂或威胁或殴打上级主管或行政管理人员的;怠工或*或煽动*的;在公司打架、闹事、赌博的;偷窃、侵占公司或他人财物的;散播不利公司的谣言/信息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的;违反国家法律被刑事追究或有被刑事追究之可能的;利用职权*、受贿或挪用公款的;违反公司生产、安全规定,工作失职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泄露公司公司生产、技术、销售、管理、人事、财务或其它业务机密文件或其他机密的;私自经营与公司同类型的企业,或在与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厂家兼职的;屡次违犯厂纪厂规,经教育仍不悔改的;2次大过不改进、不纠正的。除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不及时处理或隐瞒不报的的(收到信息1天内未报);考核项目发生,包庇应受处分之员工的。隐瞒不报或作伪*,一经查出与责任人同等处罚;全年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的;维护工厂利益,对于徇私舞弊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能事先阻止或报告上级或事后揭发,让公司免遭或减少重大损失的;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积极抢救,为公司减少重大损失的;改进工作方法颇有成效的(生产技术、效率、设备、成本、环境、质量等)价值5万以上;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或改进,经采纳实行富有重大成效的(价值10万以上);二、考核执行主体:总经理、人力资源部企业员工奖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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