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公司协议_25.校企合作协议_校企合作协议书--烹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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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校企合作协议书*方:(以下简称企业)乙方:民办大东港中日友好中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随着企业对烹饪*(日本料理制作)技术型人才需求的日益扩大,结合学校丰富的*和充足的人力资源,为满足企业的人才需求和储备,秉承烹饪*建设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着眼于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建设一批融实践教学、职业技能训练、职业素质培养等诸多功能于一体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企业特与学校订立以下人才培养协议。一、合作模式订单式培养企业委托学校招生,与学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学生入学时企业委托学校与学生、学生家长签订工学结合的“订单式”定向委培协议。实行招生与定向人才培养相结合,实习与就业一体化。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训标准。二、职能职责1、成立烹饪*(日韩料理制作)校企合作委员会2、以企业名字设立"高级日韩料理"班3、企业在学校设立日本料理制作厨房4、校企双方共同制订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训标准企业派遣餐饮专家与学校一起商订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在*理论课教学中,聘请企业餐饮行业技术骨干担任兼职教师参与指导;在技能训练和实践环节中,以学校厨房和企业为基地,以确保企业的优秀烹饪*人才储备和输送。5、餐饮企业以奖学金或助学金的形式对“高级日韩料理班”的学生予以助学,并定期派遣企业主要领导或*技术人员到订单班开展讲座和培训,将企业文化和岗前培训做在就业前,使学生能于就业后更快地融入企业。6、学生进入企业实习(实训),经过考核,合格者于毕业后予以转正。7、企业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培训、工作安排和人身安全,校企合作委员会负责对学生进行管理。8、学校负责招生和学生在校期间的教学和管理,办理录取、毕业、实习(就业)协议等手续,负责培养出符合企业要求的合格毕业生,协助企业进行实训(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和指导工作。9、学生在企业的实习时间为三个月至一年。三、招生管理“高级日韩料理班”的具体招生条件如下:(1)入学新生或在校学生中选择,择优录取。(2)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男女不限;无传染疾病,身体健康;积极向上,能吃苦耐劳。(3)对日韩料理制作感兴趣,并立志长期从事本行业的学生。四、考核和激励为加强对“高级日本料理班”学生的管理和培养,提高教学和实训的成效,真正培养出符合企业要求的一线后备技能和管理型人才,在学生学习和实习期间特制定相应的考核和激励措施。1、优秀毕业生毕业转正后优先安排在重要和关键技能岗位工作,并享受优先推荐到其他部门工作的机会。2、学生在校学习或在公司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或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严重违纪现象发生,将取消其学员资格,并终止其实习。3、在企业实习(实训)期间*方为其提供相应的薪酬实习待遇和福利。4、具体到企业实习时间和实习待遇由校企双方协商共同确定。5、优秀实习生或转正后的员工可派遣到日本进修研习一年。派遣期结束必须返回本公司。五、“高级日韩料理班”组建规划根据企业目前的实际情况及用人需求,结合学校的教学安排和选拔情况,拟组建“高级日韩料理班”2个,每班25人,计划招收50人。六、其他1.校企双方互为实习(就业)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挂牌。2、订单式培养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由工作小组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在*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3、如遇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因素终止本协议,双方均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4、合同期限:本合同从2013年4月至2015年4月止。5、本协议一式两份,*、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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