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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65f22f67cabc4
发布时间:2024-03-14 06:57:43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投资观念的改变,投资*房地产作为一种既可赚取租金又可实现资本增值的投资工具备受青睐。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房地产》,旨在规范企业投资*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对企业投资*房地产的财务治理产生了重要影响。
关键词:新准则;投资*房地产;财务治理
我国住房分配制度由实物向货币转变,房地产业飞速发展,企业出于资金保值增值目的纷纷投资房地产,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投资*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成为学术关注焦点。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房地产》对投资*房地产进行了*会计处理。
一、新准则的相关规定 新准则对投资*房地产的定义、范围进行了详细规定。投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预计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不包括在投资*房地产范围内。公允价值在投资*房地产会计处理中的应用日益普及,为其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计量模式。
二、新准则对企业投资*房地产财务治理的影响 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但也对企业的财税治理造成了一定影响。在企业纳税核算方面,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损益变动和投资*房地产的折旧成本成为纳税调整对象,增加了企业的纳税难度和成本。此外,公允价值可能存在不公允的情况,不利于企业的财务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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