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公司协议_09.合同范本_6担保合同_担保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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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协议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地点:*方(担保方):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乙方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为保障乙方与债务方(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方”)所签订的编号为的(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担保,*、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期限1.1*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范围为,期限自2012年12月4日始至2013年12月31日止。第二条、保*担保的范围2.1*方保*担保的范围为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第三条、保*方式3.1*方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向*方追偿,*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要求*方承担连带保*责任,*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其保*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或减少,*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3.3若*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方的担保责任,*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第四条、保*期间4.1*方保*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方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第五条、*方权利和义务5.1*方保*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责任。5.2*方保*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5.3*方保*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5.4*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5.5*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并保*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5.6*方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5.7*方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5.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责任。5.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5.10若*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6.2主合同债务方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债权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7.1本合同生效后,*、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八条、合同的生效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8.2本合同的效力*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业承担连带保*责任。第九条、合同转让、变更与解除9.1本合同生效后,*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9.2在本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移给第三方的,无须征得*方同意,*方仍在原保*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0.1*、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方式解决:□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0.2如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选择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第十一条附则11.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1.3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表示该条款不适用。11.4本合同*方份、乙方份及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11.5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方(*):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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