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公司协议_17.股权众筹_股权众筹法律和风险_股权众筹案例及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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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案例及法律分析一、股权众筹平台运营模式(一)平台业务范围和*作流程1.平台业务范围2.平台运营的具体*作流程(二)平台*作流程关键环节1、投资者审核2、项目审核3、线下撮合投资者和创业者达成投融资合议4、投资人入资(三)平台资金管理二、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三、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一、股权众筹平台运营模式以三个在我国影响较大的股权众筹平台——创投圈、天使汇、大家投为例,从平台业务范围和*作流程、平台*作流程关键环节、平台资金管理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对股权众筹运营模式进行总结。(一)平台业务范围和*作流程1.平台业务范围股权众筹平台目前的主要业务就是为初创企业种子期融资提供平台,审核并向投资者推荐项目,使初创企业有机会直接接触到*顶级的投资者,同时使投资者可以通过平台找到高质量的项目。除此之外,创投圈、天使汇还有直接为项目进行直接投资的业务。同样的,大家投也为线上投融资合议达成后提供线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甚至工商登记的服务,以及之后的入股协议的促成服务。可以看出,目前的股权众筹平台不仅致力于线上线下撮合投创双方,也致力于投资合议打成之后的整个投融资过程。2.平台运营的具体*作流程总结三家平台的运营流程,初创企业种子期融资一般都需要通过线上线下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包括“注册账号→填写个人信息→创建项目→发送商业方案→投资人线下约谈→约谈成功投资人投资→线下增资手续”七个阶段。下图是大家投提供的流程图,其与其它两家平台的*作流程基本一致:(二)平台*作流程关键环节下面结合平台目前存在的两种融资模式:“快速合投”模式与“领投+跟投”模式对平台运营流程的几个关键环节进行介绍和分析。所谓“快速合投”是天使汇推出的一种融资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主要是为合投设置了时间壁垒,即对每个融资项目都设置30天的投资周期。而所谓“领投+跟投”是天使汇与大家投平台上都存在的一种模式,该模式的特点在于拥有一定领域投资经验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投资者通过平台审核后成为该领域的“领投人”,“领投人”通过分享投资经验,带领“跟投人”进行合投,领投人因此获得跟投人的利益分成以及项目方的股份奖励。无论是“快速合投”还是“领投+跟投”模式,都遵循一般的融资流程,除此之外,领投人还需要经过特别的资格认*。1.投资者审核(1)一般投资者的认*要求从网站对投资者要求提供的注册信息来看,大家投对一般投资者的审核标准最低,主要是对投资者真实身份的认*,只需要提供*号、手机号码、手机验*码就可以注册成为投资者,并可以查看网站上公布的众筹项目的所有信息,包括项目的商业计划书(BusinessPlan),股东团队的出资情况,项目目前的盈亏情况,融资金额,项目出让股份等关键信息,并且可以直接跟投任何一个项目。如此简单的认*方式使得大家投作为融资项目最少的平台却拥有了最多人数的投资者。而天使汇的审核标准相较于大家投有一定的提高。天使汇要求投资者提供其所在公司和职位,提供过往投资案例的项目名称、网址地址和简介,提供最小和最大的投资金额(以万元为单位),最后对于身份验*方面不需要投资者提供*信息,而是采用新浪微博加V用户或绑定上传投资人名片等资料的方式进行验*。在平台认*成功之前用户没有查看融资项目除了非常简短的项目介绍以外的任何资料,也不能进行合投。创投圈的审核标准与天使汇类似,同样要求投资者上传名片,并提供投资案例的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投资时间、行业、公司简介、项目联系人姓名、项目联系人电话等信息,其中项目名称、公司简介、项目联系人姓名、项目联系人电话为必填项,即未提供相应的资料就不能成功进行注册,只能查看融资项目的简单介绍。应该说,天使汇和创投圈的投资者审核要求较为严格,对投资者的资质有一定程度上的要求,而大家投更接近“众筹”对公众的定位,也因此不能保*投资者拥有相当程度的风险判断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另外,为了规避*券法规定的200人人数限制问题。大家投规定项目中的领投人和跟投人的最低投资额度分别为项目融资额度的5%和2.5%,起到严格限制人数的作用。(2)领投人的认*要求根据天使汇与业内众筹机构联合发布的《*天使众筹领投人规则》,“领投人的定义如下:1.应符合天使汇的合格投资人要求;2.领投人为在天使汇上活跃的投资人(半年内投资过项目、最近一个月约谈过项目);3.在某个领域有丰富的经验,*的判断力,丰富的行业资源和影响力,很强的风险承受能力;4.一年领投项目不超过5个,有充分的时间可以帮助项目成长;5.至少有1个项目退出;6.能够*地协助项目完善BP、确定估值、投资条款和融资额,协助项目路演,完成本轮跟投融资;7.有很强的分享精神,乐意把自己领投的项目分享给其他投资人。”从对上述领投人的定义可以看出,领投人不仅需要符合一般投资者的认*标准,还需要拥有足够的投融资经验(包括成功投资经历),较强的风险承担能力,并要求领投人协助创业者完成领投人的投融资。2、项目审核流程的第二个重要环节是项目审核,根据各平台的要求,线上的项目审核主要是通过项目基本介绍,项目团队信息,商业计划书三部分进行的。从要求提供的资料来看,平台目前项目的审核主要是形式审查而不涉及实质审查。3、线下撮合投资者和创业者达成投融资合议对于这一环节,天使汇提供“DemoDay+私密对接”的线下活动。在这项免费活动中,创业者可以就项目进行展示,展示时间为8分钟,嘉宾点评时间为12分钟。相应的,创投圈提供了更多种类的线下活动。“创投圈挑战120秒”:迅速打动投资人首轮120秒演示,产品创业者的每一个介绍环节都被限制在2分钟当中。第一轮介绍完毕后进行4分钟的产品展示和3分钟投资人问答。“天使晚宴”:五个由创投圈推荐的项目创业者可以与同一名超级天使投资人共进晚餐,展示项目并与超级天使投资人交流项目发展,目前创投圈已经开展了四期活动,分别有著名天使投资人徐小平、*峰、蔡文胜参与其中。另外还有“天使问答”、“私密对接会”等活动帮助创业者与投资者进行对接。4、投资人入资在这一环节中提供服务的主要是天使汇和大家投。天使汇目前主要提供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的模板,并不主动参与双方签订协议的过程,但从2014年开始,天使汇正逐步实现全流程服务,包括法律架设、公司治理的信息化托管、在线工商快速变更系统、对接全球资本市场等。而大家投则在线下实际帮助投资者的入资。大家投与其它平台的不同之处是大家投要求投资者与创业者达成投资合议后通过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人资。在这个过程中,大家投提供帮助投资者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服务,成立有限合伙后的入资由该有限合伙与初创企业自行展开。下图是大家投公布的“项目凑满融资额度后线下手续办理流程”:序号主要任务预计时间备注1大家投将所有付款投资人姓名、*号码、投资额度等信息整理好发给领投人与创业者;大家投根据以上信息去工商局核准有限合伙企业名称。7天 工商名称及以后的工商手续建议找当地代办机构办理,这样可以加快进度2拿到有限合伙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后,大家投根据合伙企业协议模板补充完整合伙协议、合伙人决议、合伙人出资决议、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等资料。1天 为保*资料一次*合格,建议准备好后发给大家投检查一遍再快递给投资人签字3大家投将以上资料用邮件发送给各位投资人签字,投资人签好字后连资料与个人*原件一起快递回大家投,在深圳的投资人找大家投现场签字最好。7天合伙协议领投人、跟投人、工商局、大家投、项目公司各一份4大家投准备好所有合伙企业申请资料,所有投资人*原件去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银行开户许可*、公章财务章等手续。7天 5大家投凭以上*件与公章去深圳兴业银行网点办理有限合伙企业银行开户手续15天本过程需要走*银行审核流程,所以需要时间比较长6大家投将工商局审核通过的有限合伙协议与投资人*原件快递回投资人;将有限合伙企业所有*件与公章快递给领投人。1天 7领投人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与目标融资项目公司全体股东签订投资协议,盖有限合伙企业公章1天大家投网站法律服务模块有投资协议模板8领投人向大家投提交从投付宝账户往有限合伙企业账户转出投资人款申请1天申请资料具体模板届时见大家投网站公告9大家投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向兴业银行深圳南新支行下达划款指令。3天 10领投人确认投资款到账后,创业者去公司开户行办理验资账户开立,领投人从有限合伙企业账户往验资账户转账验资。3天若验资额度不需要全额投资款,则剩余投资款可直接作为资本公积金转入项目公司基本账户11准备目标融资项目公司新版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等资料,去工商局申请有限合伙企业入股目标融资项目公司的工商变更。1天 12目标融资项目公司拿到新版营业执照,本次融资手续办理完成。5天 (三)平台资金管理任何互联网平台的风险主要都在于资金流的控制权,因此,平台是否能够经手融资资金,是需要重点考察的对象。对于这一问题,目前创投圈和天使汇并没有公布相关信息。但在《*天使众筹领投人规则》中“天使汇的服务”项下规定了“创业者与天使汇签署股权托管协议和网络融资服务协议,天使汇为公司的股权登记、股权管理、变更、增资、员工持股计划等方面提供电子化的服务”。这里创业者与天使汇签署的股权托管协议不免让人对资金的安全和平台的权限心生疑惑。大家投抢先推出了“投付宝”来处理资金流的问题。“投付宝”是大家投平台委托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推出的一种投资款的托管服务。与大家投要求投资者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规则相适应,投资人认投项目时把投资款转入托管账户,待投资协议达成,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再按照投资人的意见分批次将有限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的投资款分批次转入有限合伙企业基本账户,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再将有限合伙企业基本账户的投资款转入目标项目公司基本账户。这种将融资资金托管给银行的方式值得提倡,但这里提到的“托管账户”的户主难以辨别,平台到底是否经手资金也因此难以得知。二、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众筹在我国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包括:第一,众筹模式的参与对象十分广泛,如果引发诉讼,波及面很大,甚至是集团诉讼。第二,可能存在资金池风险和项目发起者的违约等风险。若众筹平台在无明确投资项目的情况下,事先归集投资者资金,形成资金池,然后公开宣传、吸引项目上线,再对项目进行投资,则存在非法集资的嫌疑;若平台在投资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资金池中的资金转移或挪作它用,更有导致集资诈骗罪的可能。第三,法律规定,未经**银行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众筹平台没有取得支付业务许可*,但实际上一些平台往往充当支付中介的角*,众筹平台来掌控资金,没有引入合法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资金托管。第四,项目发起者在募集成功后不兑现承诺甚至把资金挪作他用,众筹平台后期的监督缺乏,导致众筹人的违约诉讼甚至欺诈犯罪。第五,部分股权众筹平台直接向普通民众发售股份,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极其薄弱。由于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较严,众筹模式在形式上很容易压着违法的红线,众筹发展速度较慢,尤其是股权型众筹存在非法发行、销售股票的严格法律制约。股权众筹业务往往划分为线上和线下两个部分,线上主要用于信息展示、投融资双方交流,在达成意向后转入线下的增资扩股*作,业务流程被分割,*作非常不便,制约了平台信息和技术优势的发挥。三、股权众筹的法律监管目前国家还没有专门针对股权众筹的法规。但*监会对股权众筹持肯定态度,并积极对股权众筹平台进行调研工作,但由于分歧较大,原定于2014年年中*的《股权众筹平台指导意见》,将有可能拖到年底再推出。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是对企业融资阶段和融资上限的规定;二是对投资人的门槛设定。据了解,*监会拟定将股权众筹平台定*为服务获得天使投资之前的创业型企业,并要求在众筹平台上的融资额不超过1000万元。并对股权众筹投资人进行区分,分为合格投资人和普通投资人。合格投资人有资产规模的要求,要达到500万元以上,这样的投资人没有投资上限的限制;而对于普通投资者的投资额度拟降至万元以下,同时对在平台上项目筹资额度也可能会降低。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样的要求会严格限制众筹平台的服务范围,也不适应目前股权众筹平台上企业的融资需求。对于*股权众筹的发展,还有很多制度和法律障碍有待突破,尤其是向特定对象发行*券不超过200人的限定亟须修改。据了解,即将*的指导意见对200人的限制有望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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