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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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2 11:36:00

劳动合同的无效是指劳动合同因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而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力的情形。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 无效劳动合同欠缺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 一个劳动合同的有效成立,必须具备劳动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包括主体要合格、意思表示要自愿真实、内容要合法、完整,以及形式符合法定要求这四个方面的要件。如果其中任何一个要件缺失,都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法有效成立。

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

(二) 无效劳动合同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拘束力: 无效劳动合同由于欠缺有效要件,无法对合同当事人产生预期的法律拘束力。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无效劳动合同毫无法律效果。相反,作为一种法律事实,它必然会在当事人之间引发法律责任问题。因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以及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时起即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无效需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确认。按合同内容划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均为无效。而按照无效程度的不同,可以将无效劳动合同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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