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部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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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0 16:24:35

生产计划部(仓库)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生产计划部工作计划

着装规定:

上班时需穿戴整齐,包括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并佩带上岗证。

违者每次罚款5元,工作服不得穿出工作车间或仓库,罚款10元。

采购计划:

根据销售计划准确下达采购计划,包括内、中、外配套,并注明包装是否改动。

错误计划导致损失按《质量管理条例》处罚。

采购计划延期每天罚款10元。

生产指令下达:

根据销售公司出货、库存、车间设备生产能力,各种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情况下达生产指令。

不合理生产安排导致销售缺货罚款100元。

库存管理:

库存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按规定摆放整齐,挂上状态标示。

不符合规定罚款10元,违反先进先出原则罚款10元。

仓库保管员职责:

仅凭生产指令和车间领料单发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

发错罚款20元,经济损失按《质量管理条例》处罚。

验收规定:

违反验收规定罚款10元,台账错误或未记录罚款10元。

发错货负责追回,未追回者100%赔偿。

搬运工规定:

装卸货物不按规定时间罚款5元,损坏货物罚款5元,搬错货物罚款20元。

清洁和“五防”管理:

区域清洁违者罚款5元,管理不到位罚款5元。

月报表报送:

25日盘底后二日内送相关部门,迟报1天罚款10元,负责人罚款5元。

仓库进入规定:

非仓库人员未经许可进入罚款5元。

部门人员违规罚款:

部门人员月度罚款累计100元以上,部门负责人按百分比处罚。

二、考核内容

德:

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

工作态度,主动*。

能:

工作能力,任务完成效率和质量。

绩:

工作成果,任务完成量、创造*工作等。

三、考核目的

对员工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进行评价,作为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员工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破除弊端,激发上进心,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四、执行时间

本制度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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