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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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3 14:08:16

2008年新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郑州市教育局对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以确保成功完成今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

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原则

(一)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将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高中毕业生以及其他城乡青年。

(二)招生办法: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选择参加中招考试,亦可选择免试注册入学。对于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高中毕业生,将执行1-1.5年学制,原则上采用单独编班方式,可免修文化基础课,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后将被授予毕业资格。各学校将有多次招生机会。

二、考生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及地点与普通高中相同。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考试科目及时间将与中招统一考试一致。

(三)报名办法:

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其报名办法、程序、条件、考场编排等工作将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保持一致,由教育体育局进行统一安排,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和市直初中组织报名。

第一志愿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应填写《2008年新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张及体育测试成绩通知单。

不参加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可直接到自选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四)填报志愿:

第一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二、三志愿必须是同类学校。

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或普通中专的考生,可将二、三志愿报考职业中专或职业高中。

(五)新生录取

职业学校招生将由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录取。对于未被中专或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各职业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三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尽可能吸纳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市职教中心和雕塑艺术学校在完成我市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将尽量吸收外地初、高中毕业生入学。

为切实按计划招生,保证生源质量,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在第二志愿中进行录取。各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先录统考生、后录免试生”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对于报名注册学生多于招生计划或*对文化课成绩要求较高的学校,可经批准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根据*需要进行面试和*加试的学校,可优先录取成绩优秀者(面试或*加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未被中专或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携带中招考试成绩通知单直接到自选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初中后分流工作。职业教育宣传和初中毕业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证中招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和初中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宣传职业教育的广阔前景以及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补贴的优惠政策等。指导广大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志愿,鼓励积极报考职业学校,确保职业学校的生源数量有保证且质量有提高。教育体育局将对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和初中下达的职业学校升学任务进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并根据相关方案进行奖惩。各单位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任务完成。各单位完成任务以到职业学校报到入学实际人数为准。

(二)各职业学校要树立“以2008年新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郑州市教育局有关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以确保本市中等职业学校顺利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

一、招生对象及原则

(一)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将接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高中毕业生以及其他城乡青年。

(二)招生办法: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可选择参加中招考试,也可免试注册入学。对于招收的高中毕业生,实行1-1.5年学制,原则上单独编班,可免修文化基础课,学生修满规定的*课程后可获得毕业资格。各学校可进行多次招生。

二、考生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与普通高中报名时间和地点相同。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与中招统一考试一致。

(三)报名办法:

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其报名办法、程序、条件、考场编排等工作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由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市直初中组织报名。

第一志愿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应填写《2008年新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并提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张、体育测试成绩通知单。

不参加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可直接到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四)填报志愿:

第一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其二、三志愿必须是同类学校。

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的考生,其二、三志愿可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五)新生录取

职业学校的招生将由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对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各职业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三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尽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初中毕业生。市职教中心和雕塑艺术学校要在完成本市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吸收外地初、高中毕业生入学。

为确保生源质量,要切实按计划招生。若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第二志愿中进行录取。各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先录统考生、后录免试生”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对于报名注册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或所设*文化课成绩要求较高的学校,经批准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对于需要面试和*加试的学校,可优先录取成绩优秀者(具体面试或*加试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试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初中毕业后的分流工作。职业教育宣传和初中毕业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证中招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宣传职业教育的广阔前景,以及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的生活补贴政策等。要指导广大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志愿,鼓励他们积极报考职业学校,以保证职业学校的生源数量和质量都得到提升。对教育体育局下达给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的职业学校升学任务,教育体育局要进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并根据相关方案进行奖惩。各单位要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各单位完成任务的标准以学生实际报到入学为准。

(二)各职业学校要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观念,遵循人才市场变化趋势,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稳中求变,积极创造条件,增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改变陈旧过时的传统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使学生能够顺利就业。同时落实“升学和就业并重”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愿意参加对口升学、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学生搭建成材桥梁。

(三)各职业学校要积极与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名优职业学校或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拓宽办学渠道。应探索1+1+1、1+2学制的分段培养模式,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思路和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四)创造有利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条件和环境,使民办学校能够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各民办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同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过硬的教学质量赢得学生和社会的信任。

(五)各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对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年资助1500元的政策,并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建立助学金、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入校学生适当减免学杂费,可以允许学生缓期或分期缴纳学杂费,以确保家庭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入学。

(六)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各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以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范、合法的行为进行招生。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实行阳光招生,以树立教育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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