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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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7 04:40:34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用于确立劳动关系和提供劳务的协议,它们在法律*质、主体要求、合同主体地位、合同内容以及报酬原则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

首先,在法律*质上,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范畴,用于确立劳动关系;而劳务合同则属于民法、经济法范畴,用于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

其次,对合同主体的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强调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雇佣关系;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第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具有从属*;而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是相互*的平等主体。

第四,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而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最后,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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