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年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遴选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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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2 06:07:34

各位学院领导及同学们:

近年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兴起,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氛围日益浓厚,创业团队不断壮大。为了进一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推动创新成果的转化,增强大学生创业孵化与实践的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和倍增效应,学校决定在本学期举办2016—2017学年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学年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遴选工作通知

一、遴选对象: 已开展运营的创新创业项目和初创企业,主要负责人(已注册项目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校本部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学生。

二、申请时间: 9月21日至28日。

三、入驻地点: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中心东南附属楼;

旗山校区学生公寓桂苑6号楼;

仓山校区14号楼。

四、入驻政策:

入驻团队或企业可免费使用网络、空调、桌椅等基本办公设备,并免缴房租、水电费;

提供创业培训指导、创业导师等服务,并在申报其他创业支持项目时给予倾斜,进行重点扶持;

入驻的在校生项目,经考核合格者,每个项目奖励2000元。

五、入驻要求:

入驻团队需与学校签署《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协议书》,入驻期限为一年;

入驻团队需保证场地使用率;

入驻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和市场前景,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六、提交材料:

《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申请表》(附件1);

项目计划书;

项目使用创新创业园场地计划;

项目简介(约200字)和照片2-3张;

项目指导教师推荐信;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佐证材料(如专利、著作、*批文、鉴定材料等)。

请各学院汇总申请项目并初审合格后,于9月28日前送交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联系人:范宇鹏,联系电话:0591-22867268。

七、遴选方式: 学校将组织创业导师对各申请项目的材料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获得入驻资格。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已完成工商注册、之前已入驻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运行良好、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比赛的项目。

本次活动作为就业创业季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活跃校园创新创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学院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共同引领校园创新创业新潮流。

祝各位同学创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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